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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行业规定,联通多位领导被通报

2020-10-09
近日,中国联通查处并通报 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四风”的典型问题。

1.河北省唐山市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某某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

2017 年 7 月,时任唐山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某在办理其父亲丧事期间,接受 59 名下属干部员工共计 7700 元礼金,且未按规定就操办丧事事宜向河北省分公司纪委进行备案。核查期间,张某某退回违规收受礼金。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2.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分公司总经理乔某某、代县分公司总经理冯某某租住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乔某某于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神池县分公司总经理期间,租住住房面积超出标准 24.13 平方米,租金由公司承担。2019 年 10 月初,冯某某在明知省公司党委即将对忻州市分公司开展巡察的情况下,仍将租住住房调整为超标房屋,超出标准 23.37 平方米,租金由公司承担。10 月底,山西省分公司党委巡察组进驻忻州市分公司开展巡察,发现该问题后,冯某某于 2019 年 12 月底搬离。乔某某、冯某某受到党内警告、警告处分,责令补缴居住期间超标面积的租赁费用。

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安某某违规操办女儿婚礼、公款旅游问题。

2014 年 6 月,安某某在乌海市为其女儿举办婚礼,邀请公司 11 名下属干部员工参加,收取礼金共计 4300 元。2015 年 8 月,安某某在赴贵州省参加有关会议后,携家人绕行广西柳州进行旅游,在公司报销柳州旅游期间的住宿费201 元,并多报销 4 天伙食补助、交通补助费共计 720元。核查期间,安某某退还了违规收取礼金、违规报销费用。安某某受到党内警告、警告处分。

4.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分公司总经理姜某公车私用问题。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姜某违规驾驶开化县分公司车辆往返于工作地衢州市开化县与居住地衢州市市区之间共计 158 次。核查期间,姜某缴纳了违规使用的车辆使用费 0.93 万元。姜某受到党内警告、警告处分。

中国联通指出:上述典型问题,有的邀请下属干部员工参加婚丧喜庆事宜并收受礼金,且未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备;有的租住住房面积超标,甚至明知将被巡察,仍顶风违纪;有的利用会议出差机会借道旅游,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有的公车私用,使用公车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百余次,且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或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底线,不逾规矩。

中国联通强调:国庆、中秋节日将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餐饮浪费、违规吃喝等行为,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日将公开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和本通报案例,坚决摒弃“看戏”心态,真正从别人身上汲取教训,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要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层层立标杆、做示范,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干部员工勤俭过节、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作风建设始终,在节日期间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紧盯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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